服务协议
  • 海购丰运向会员提供国际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并制定“海购丰运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海购丰运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会员在使用海购丰运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海购丰运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海购丰运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并及时通知会员。如会员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终止“本协议”。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海购丰运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表示会员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本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会员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会员和海购丰运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会员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海购丰运咨询。只要会员点击协议的“确认”按钮并按照海购丰运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会员,即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
    会员对海购丰运需支付的服务形成欠费且长达30天以上,海购丰运未能联系上会员或经联系会员并无积极偿付相关欠费的,海购丰运享有该货物的全权处置权利。此权利不影响法律赋予海购丰运的其他权利。
  • 第一条(会员进出口报关义务)

  • 1、如实申报购物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及其他相关地区、国家管理机构对于个人自用物品进出口规定,所有个人必须如实申报待进出口商品的购物信息。海购丰运要求您提供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价格以及购物凭证截图。
    海购丰运有权随时根据相关地区、国家海关等管理机构的要求,而向您索取或补充索取相关信息,您应及时提交或补充提交。

    2、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及其他相关地区、国家管理机构对于个人自用物品进出口规定,个人物品清关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您需要将您的身份证/护照提交给“海购丰运”。您上传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将被储存在海购丰运安全的服务器上,且只会用于报关用途。
    身份证上传只需一次,如果收货人姓名,电话信息完全相同,再次下订单时无需再次提交身份证,您只需将收货人的姓名,订单号和电话号码上传给海购丰运确认。
    如未能及时上传您的身份证和购物凭证信息将会导致您的订单延迟甚至取消。请您务必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

    3、如寄运目的地国家/地区为中国内地:

    物品数量须满足个人合理自用原则,单票品名(即物品种类)数量不得多于10个(包含赠品),每种物品数量不得多于10个,且单票重量不得超20KG,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3米,单边不超过1.6米
    单票货品数量不为一的,物品总价值不高于人民币1,000;
    单票货品数量为一的:物品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

    4、包裹内所购商品属于合理的会员个人使用,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5、其他需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

    请在订购前了解您此项寄运服务涉及的目的地、出口地所在国家的进出口限制。我们不对因您订购了违法商品而产生的任何延误,费用,罚款或者处罚承担责任。我们没有权限对边检、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操作、内容进行解释,并且这些法规在不断变更中,所以我们无法保证为您提供所有相关法规以及更新的内容。
    海购丰运无法为任何被海关等管理机构扣押,损坏和销毁的订单商品负责或退款。海购丰运无法为任何导致海关或其他管理机构向您订购的商品征收附加费用(无论是税费还是关税)的法律或法规负责。
  • 第二条(会员资格)

  • 1. 会员是指在同意本协议的基础上,在网上提交使用海购丰运运营服务的入会申请,经海购丰运审核批准后收到会员ID的使用权的个人(或用户)。

    2. 会员不得将会员资格出借、转让、买卖、抵押等。

  • 第三条(会员申请)

  • 1. 申请入会人员(以下简称“入会申请人”)需由本人网上提交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时,需经法定保护人同意后方可申请注册。

    2. 前项的申请经海购丰运同意后即完成会员登录手续。但是如海购丰运发现入会申请人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可以拒绝申请人的入会申请。

    入会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且未经法定保护人同意;
    入会申请人曾经因违反本协议等行为而被取消会员资格;
    入会申请人有未支付海购丰运费用的记录;
    妨害海购丰运的运营和服务或妨害其他会员使用海购丰运的服务,或有阻碍以上运营和服务的行为;
    海购丰运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况。
  • 第四条(会员ID及密码的管理)

  • 1. 会员在进行会员注册后,须自行负责妥善保管、管理海购丰运提供的会员ID、密码。海购丰运对于非因海购丰运行为导致的相关会员ID、密码、信息泄露,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会员不得将会员ID及密码出借、转让、买卖、抵押。

    3. 由于会员对持有的会员ID及密码的保管不当、使用上的过错等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海购丰运不承担任何责任。使用会员ID和密码利用本服务的行为,即认为是会员本人的行为,会员对服务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4. 当怀疑或得知会员ID或密码被第三方知悉及可能被非法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海购丰运客服,并按照海购丰运发出的提示或指引执行。由于对会员ID及密码的不正当使用,而导致海购丰运发生损失时,该会员应赔偿海购丰运的损失。

    5. 建议会员定期更改密码。因会员ID、密码使用问题而造成的损失,海购丰运不承担任何责任。

    6. 非海购丰运特别认可,原则上不补发会员ID和密码。

  • 第五条(提交申请的内容变更)

  • 1. 会员入会申请时提交的注册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按规定格式提交变更申请。

    2. 海购丰运按照会员登录的联系方式发送海购丰运的通知,并按常规到达的时间默认为送达。

  • 第六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 海购丰运使用会员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1. 为了给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海购丰运可能会使用会员在接受海购丰运服务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披露及传输应遵守顺丰官网(www.sf-express.com)所公示的隐私政策及其不时修订。

    2. 会员在使用本服务时,海购丰运可以使用Cookie。

    3. 会员同意接收海购丰运及其关联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发送的产品/业务介绍、推广促销信息及其他商业性信息。

  • 第七条(退款)

  • 会员可以按照海购丰运规定的手续办理退款。
  • 第八条(退货服务)

  • 退货服务是指会员购买包裹已经被海购丰运仓库签收,会员委托海购丰运将签收包裹退还给供应商的服务
    如果包裹根据会员指令已经出签收仓库,海购丰运将不接受退货;
    如果因为会员退货而产生相关费用的,相关费用由会员承担;
    如果会员包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海购丰运有权不接受退货;
    退货包裹一旦被承运物流商接收,海购丰运退货服务即视为完成。
  • 第九条(停止会员资格及终止协议)

  • 海购丰运由于以下理由,可以在不通知或催告会员的情况下,暂时停止会员资格或除名。

    1. 本人或指使他人不正当地使用会员ID、密码及本服务时;

    2. 会员在规定的日期内未补交欠费时;

    3. 会员自己提出请求时;

    4. 其他,会员违反本协议或个别协议的任何条款时。

  • 第十条(本服务的内容)

  • 1. 本服务是国际电子商务物流的服务。

    2. 由于不是海购丰运与海外销售公司达成商品的买卖关系,因此海购丰运不成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海购丰运不承担一切与商品相关的瑕疵、侵害知识产权等责任。

    3. 会员知晓并确认,从海外销售公司到海购丰运仓库的运输不是由海购丰运提供服务或撮合的,海购丰运不是此运输合同的一方主体。在此运输中造成的或由此产生的未送达、延误、破损及其他与运输有关的问题如导致会员蒙受损失,海购丰运不承担相关责任。

    4. 海购丰运可自主根据包裹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优化包装服务,对包裹进行加固或减重操作。具体情况以仓库操作为准。

    5. 对于寄送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及境外的物流服务,海购丰运(广东顺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其负责提供服务的相应运输段,有权委托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提供相关服务,对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运输中造成的或由此产生的未送达、延误、破损及其他与运输有关的问题如导致会员蒙受损失,海购丰运不是责任主体。

    6. 会员使用顺丰速运提供运输服务的,会员同意依据附件一运单约定的条款使用服务。

  • 第十一条(本服务禁止使用的商品)

  • 禁寄物品不能使用本服务,请以海购丰运网站上公布的 禁寄物品 为准。如某些商品不属于海购丰运公布之禁寄物品,但与航空管理机构、海关、其他管理机构实际规定之禁寄品有冲突的,请以航空管理机构、海关、其他管理机构实际规定为准。
  • 第十二条(本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条件)

  • 本服务费用如价格表所示。海购丰运可对价格表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以网站上公布为准,恕不另行通知。价格变更后,您继续使用海购丰运提供的服务,即视为您认可相关价格变更事项。计价依据的商品重量,以海购丰运的计量结果为准。
  • 第十三条(包裹丢失赔付标准)

  • 本服务导致会员包裹遗失或损坏,按如下标准执行赔付。
    海购丰运转运仓验收用户包裹并成功入库后,以下情况视为包裹遗失或损坏:

    1. 包裹实际丢失;

    2. 包裹内货品严重破损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但对于 易碎物品 发生破损或漏液的,海购丰运不予赔偿。

    3. 赔付标准:

        包裹内商品按其实际价值赔付,流向为美国到中国内地、港澳台: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您同意在使用服务时应使单票货物价值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流向为中国内地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港澳台: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您同意在使用服务时应使单票货物价值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上述最高额赔额度含运费,上述最高额赔偿系考虑海购丰运服务费用合理拟定,如您对上述最高额赔偿有异议,应停止使用海购丰运服务,或以其他渠道从其他责任人处获取赔偿。

        理赔流程:请联系海购丰运客服。

    4. 如会员或有权人已按约定获得赔偿,托寄物的所有权及其相应的索赔权利即转移至海购丰运所有。

    5. 若超过保管期90天,海购丰运有权对保管的物品进行留置拍卖变卖处理,所得的费用优先偿还所欠海购丰运的运费、保管费等。

  • 第十四条(订购商品的联系方法)

  • 会员购入商品后,应按照海购丰运的方式,在系统到货预报海购丰运接收商品所需的确切信息。
  • 第十五条(验货)

  • 1. 海购丰运可以开封检查商品内容。但是,海购丰运并没有检验商品的义务,同时检验的结果也不对商品质量、有无瑕疵、真赝品做出保证,不保证商品不违反发出地、经由地、目的地所颁布的相关法令。

    2. 海购丰运在进行前项规定的检验中,如果发现有违反“防止转移犯罪收益”相关的法律法令,怀疑有违反可能性的商品时,海购丰运可以采取报告警察及相关执法部门,提交商品等措施。若检验商品及采取本协议的处理办法造成会员损失时,海购丰运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十六条(暂停提供本服务)

  •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以下情况,即使是海购丰运已经承接的业务也可暂停提供本服务。

    1. 属于第十一条规定的商品时;

    2. 不能确认会员的所在地或商品发送目的地的地址时;

    3. 会员拒绝接收商品时;

    4. 快件为不符合航空运输标准的物品时;

    5. 没有收到第十四条的通知时;

    6. 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从会员处收到的有关商品信息的通知,与海购丰运收到的商品不相符时,或者第十四条的通知内容不正确时;

    7. 被海关或其他管理机构扣留、或要求海购丰运暂停提供服务时;

    8. 会员违反本协议时。

  • 第十七条(不能转运商品的处理)

  • 1. 海购丰运收到第十一条规定的商品时,可以马上废弃或以其他方法处置该商品。

    2. 当发生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包括16(1))时,如果海购丰运已经接收了商品,则从接收日开始保管90天。

    3. 会员如果在本条第2项规定的期限内,消除了与第十六条规定相违的所有事由,可以要求海购丰运将商品发送到会员的地址或在海购丰运认可的方法中指定一种。

    4. 会员如果在本条第2项规定的期间内未能解决与第十六条规定相违的所有事由,海购丰运有权出售该商品或采取其他方法处置。 商品处置所产生的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若有余额归“海购丰运”保管。

    5. 海购丰运根据本条第4项规定出售商品后,商品销售收入可以充当保管以及处置商品所需费用、本服务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6. 按本条规定处置商品时,即使会员受损失,海购丰运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对于不能转运商品,海购丰运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第十八条(本服务的中断和停止)

  • 1. 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海购丰运可以暂时中断或停止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恕不另行通知。

    对提供本服务的装置和系统进行保养检查以及更新时;
    遇到火灾、停电、天灾、系统故障等,难以提供本服务时;
    电力通信公司未提供必需的服务时;
    海购丰运认为必须暂时中断或停止此项服务的其他情况;

    2. 即使因暂时中断或停止提供本服务,而使会员遭受损失时,海购丰运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 1. 会员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有属于或有可能属于以下任何一项的行为。

    以不正当的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侵害海购丰运以及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外观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肖像权、广告宣传权以及其他权利;
    涉及欺诈等犯罪的行为;
    伪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不正当地使用海购丰运以及第三方的设备,或阻碍运营的行为;
    违反法令、本协议或个别协议的条款,以及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妨害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公司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行为。

    2. 由于会员违反本协议或个别协议的相关条款,使得海购丰运遭到损失时,海购丰运可以要求会员赔偿损失。

  • 第二十条(免责说明)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海购丰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 出现非因海购丰运的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而导致的损失;

    2、 当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包括但不限于:空难、天气、机械故障、公敌行为、战争、罢工、动乱、政府行为、海关或者国家检疫部门的行为、交通管制、航班延误或取消、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损失;

    3、 会员违犯法律法规情况。

    请在订购前了解相关服务涉及的国家的进出口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限制。我们不因您订购了违反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而产生的任何延误、罚没、费用、罚款或处罚承担责任。

    如果因您的购买行为或使用海购丰运服务的行为,或转运的物品(包括包装)造成海购丰运损失的,海购丰运有保留向您索赔的权利。

    4、会员地址错误

    请注意,如果您订单上的地址有误,我们无法在订单提交后修改送货地址,对于您错误填写了订单的送货信息而造成的任何延误、费用或其他送货问题,我们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此类错误导致订单商品被拒、扣押、罚没、丢失或损毁,我们不提供任何退款或替换商品。

    5、会员国籍信息错误

    请您在支付时真实申报国籍信息,如因您在虚假申报或错误申报致使支付错误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由概由您本人承担,与海购丰运无关;如因你的任何信息的不真实申报导致海购丰运受损的(包含政府管制处罚),海购丰运有权向您追究。

    6、对于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商业机会、商业价值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海购丰运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其他会员单方面责任

    经由国家机构认定属于会员责任的,海购丰运不承担任何责任。

    8、如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描述所导致时效迟延,海购丰运不承担迟延的责任:

    快件在内地口岸清关过程中客户未及时提供海关或商检或任何管理机构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同一客户同一时间有多票需要做清关处理的快件;

    客户要求退回(产生运费的除外)的快件;

    托寄后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提出更改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更改派送方式等运单内容的快件;

    选择自取件、转寄服务、虚拟地址、便利店、顺丰站个性化服务的快件;

    其他因客户原因而导致的时效迟延。

  • 第二十一条(适用范围和管辖)

  •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海购丰运注册所在地法院予以处理。
  • 附件一运单